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权证遗失声明
渝北不动产登声〔2017〕1338号
兹有下列《重庆市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之第二十八条规定,发布遗失声明。
权利人
房 屋 坐 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刘明德
统井区统井乡感应村1组
编号34
特此声明
重庆市渝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日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