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数据平台,各业务处室均需在驻局纪检组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从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有效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目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已进行7项行政检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局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按照我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交易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领域探索开展信用信息运用工作,将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联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