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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办发〔201711

 

市地勘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公租房管理局、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我市国土房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社会监督,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精神,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发改标〔2017305号)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现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凡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市国土房管局公开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非必须招标投标项目的相关信息应进行集中统一公开。

二、公开内容

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和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公开方式

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内容经市国土房管局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28365365手机备用网址同时公开发布,公开信息内容一致。

四、各部门职责

市国土房管局总工办负责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牵头汇总,与市招标投标监管办的协调联系。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监督本业务范围内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工作。各事业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本业务范围内项目业主对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采集等事务性工作。

五、公开时限

招标投标基本信息从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开始公开;评标中标基本信息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从项目开工之日开始公开,每次有工程内容重大增减或设计变更的,在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从市国土房管局作出不公开招标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开;招投标活动处罚信息从市国土房管局作出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开始公布。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信息表

    2.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中标基本信息表

     3.工程建设项目动态信息表

    4.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表

    5.招投标活动处罚信息表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

              20175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委。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                               20175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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