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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文体路55号(详见下方地图)

邮编:409000

电话:79222200

传真:792222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开展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全区城乡统筹规划研究,拟订和实施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及措施。
(三)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负责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审查;编制和监督执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专项规划。
(四)负责全区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不动产登记及发证的统一管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房屋确权和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负责四荒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六)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和监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整理、复垦、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开发、储备、供应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包括军队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出租等管理;负责外资企业用地的管理。
(八)承担全区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依法负责采矿权的设立、出让、审批登记发证;负责转让采矿权、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及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九) 承担全区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治理、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危险性评估工作。
(十一)承担全区房地产调控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和监督实施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物业、市场监管等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负责房地产中介资质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和指导实施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四)承担推进和实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十五)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七)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并加强管理。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管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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