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 机构职能 >> 区县机构

涪陵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体育南路7号(详见下方地图)

邮编:408000

电话:72279300

传真:72278333

网址:http://flgt.gov.cn/

机构职能: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指导乡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区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全区城乡土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权属登记及相关资料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地籍测绘管理。 
  (四)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执行上级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除非法用地、破坏耕地外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六)承担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责任。依法负责矿业权设立、转让的审批及审查上报,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全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八)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负责国土资源专项资金、基金管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十一)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文档
附件下载



Copyright © 2003-2005 cqgtf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 办: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技术支持: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
渝ICP备11000962号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