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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租赁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一、设定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条
《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九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二、项目内容  
国家租赁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三、申请材料
1、《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土地租赁合同                       原件1份
4、租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1份
5、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原件1份
6、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已注销的证明文件           原件1份
四、受理条件
要件齐全,内容真实
五、申请受理机关
区县国土部门
六、决定机关
市国土房管局或区县人民政府或区县国土房管局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附表
八、办件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房地产权证》
十、办理程序 
权属登记工作流程图

十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十二、联系电话
6365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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