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二、 项目内容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
三、 申请材料
报国务院审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资料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收土地请示(PDF文档、纸质材料);
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6、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库表)、坐标审核意见、土地勘测定界图(除高速公路和铁路等线性工程1:2000外,其他用地1:500)(PDF文档、纸质材料);
7、地质灾害评估审查意见(PDF文档、纸质材料);
8、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9、压覆矿床或探矿权的提供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登记材料(或区县政府与被压覆矿权单位或个人协商记录书面材料及区县政府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PDF文档、纸质材料);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图件空处注明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由区县国土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11、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单;(PDF文档、纸质材料);
12、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同时报送调整方案,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报送补划方案(PDF文档、纸质材料)、补划基本农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数据库表);
13、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须提供用地审查表(由业主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收土地请示(PDF文档、纸质材料); 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6、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库表)、坐标审核意见、土地勘测定界图(除高速公路和铁路等线性工程1:2000外,其他用地1:500)(PDF文档、纸质材料); 7、地质灾害评估审查意见(PDF文档、纸质材料); 8、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PDF文档、纸质材料); 9、压覆矿床或探矿权的提供压覆矿产资源备案登记材料(PDF文档、纸质材料); 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图件空处注明用地计划文号或地票证号或其他计划指标,用地指标情况),由区县国土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11、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单(PDF文档、纸质材料); 12、高速公路和铁路项目须报送用地审查表(由业主单位填报并加盖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报批资料 1、区人民政府征(转)收土地请示(PDF文档、纸质材料); 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库表)、坐标审核意见、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PDF文档、纸质材料);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图件空处注明用地计划文号或地票证号或其他计划指标,用地指标情况),由区县国土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5、规划部门对拟用地范围的规划用途说明及控制性详规图(PDF文档、纸质材料); 6、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单(PDF文档、纸质材料)。 报市政府审批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资料 1、区(县)人民政府征(转)收土地请示(PDF文档、纸质材料); 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库表)、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PDF文档、纸质材料);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图件空处注明用地计划文号或地票证号或其他计划指标,用地指标情况),由区县国土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5、规划部门对拟用地范围的规划用途说明及控制性详规图(PDF文档、纸质材料); 6、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单(PDF文档、纸质材料)。 报市政府审批征收土地报批资料 1、区(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请示(PDF文档、纸质材料); 2、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一方案”(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数据库表、PDF文档、纸质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库表)、坐标审核意见、土地勘测定界图(1:500)(PDF文档、纸质材料);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图件空处注明用地计划文号或地票证号或其他计划指标,用地指标情况),由区县国土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PDF文档、纸质材料); 5、规划部门对拟用地范围的规划用途说明及控制性详规图(PDF文档、纸质材料); 6、绿心绿带用地提供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单,同时填报“补充耕地方案”(PDF文档、纸质材料)。 依据:
1、《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7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8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6、《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3号)
7、《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 86号)
8、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转发《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1040号)
四、 受理条件
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原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关规定。
五、 申请受理机关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六、 决定机关
国务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
七、 收费标准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元/平方米):
四等:80
五等:64
七等:48
九等:34
十一等:24
十二等:20
十三等:16
十四等:14
十五等:10
2、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元/平方米):
一类:20—30
二类:15—25
三类:10—20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3、《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4、《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5、财综[2009]24号;
6、渝财建[2009]202号。
八、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九、联系电话
6365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