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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启动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示范工程的通知

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2017527日,市局已以(渝国土房管〔2017454号)文件下达了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区7个区县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工程,总经费515.3194万元。为尽快建好我市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示范工程,尽早发挥预警预报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示范工程由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具体承担。请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尽快完善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区7个区县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挥自有专利技术优势和丰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确保大喇叭建设在最危险、最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并科学合理确定预警阈值。尽快启动建设并按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务必在今年汛期前建成并发挥预警预报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二、地质灾害警示防范区大喇叭示范工程的组织、监管和协调工作由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请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安排专人加强对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巫溪县、奉节县、巫山县、武隆区7个区县大喇叭示范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的监管;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组织承建单位、相关区县国土部门等做好移交工作,确保大喇叭示范工程后期正常运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三、市局与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签订工程建设合同,重庆地研院要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格在审定的预算金额范围内使用资金。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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